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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9-06-18 00:00 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解决教育财务管理中的难点、热点、疑点、盲点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符合新常态下教育财务管理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财务管理的目标、任务、体制、方法、手段以及当前形势下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

二、选题方向

结合全省教育财务工作需要,请按照以下研究方向自行确定。

研究题目:

1.政府会计制度实施;

2.管理会计实施;

3.高校预算绩效管理;

4.教育财务信息化建设;

5.教育财务风险防控;

6.高校内部审计;

7.教育国有资产管理;

8.高校政府性债务;

9.教育内部控制;

10.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1.高校后勤管理;

12.高校预算管理;

13.高校办学成本核算;

14.高校税务筹划;

15.教育经费管理。

三、申报资格

1.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具有教育财务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

2.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研究项目;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8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19年项目。

3.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4.项目立项后,所在学校(单位)应给予配套资助。

四、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财务处会同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受理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并确定立项的项目,省教育厅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所在学校(单位)应安排专项匹配经费,项目资助经费及专项匹配经费由学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84号)规定使用。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8个月,研究完成后,教育厅财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重新撰写总结报告,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研究。

3.省教育厅对项目产出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省教育厅财务处视研究成果择优向有关领导推荐,凡被应用采纳或获厅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项目组给予表彰鼓励。未经省教育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实施限额申报,我校限额3项。

5.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于2019年6月19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615,电子版发送至kyc@hacz.edu.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项目变更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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