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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规划办“关于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实施文本复制检测的通知”
2014-10-08 00:00 科研处 

 各高等院校、党校,驻豫军事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严把结项成果的质量关,有效树立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权威性,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决策咨询项目和年度项目)结项成果实施文本复制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项成果。

委托省内某权威机构对省社科规划结项成果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文本复制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5.0版)”。重点审查结项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结项成果总文字复制比低于20%(含)视为通过,进入结项程序。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或复制比检测超过20%(含)的项目,课题组要在三个月内修改后,报省社科规划办申请二次查重,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结项鉴定。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专家审定。

二、结项材料要求及查重费用。

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结项材料,分别按其管理办法及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报。年度项目结项材料,除上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简介2份,最终成果4套(1份实名、3份匿名)外,还要将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内容电子版(word文档),一并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鉴定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打包发送至aaaa9617@sina.com。省社科规划办将统一分批进行检测查重。邮件及附件文档主题:单位+姓名+项目批准号。首次文本复制检测费用由省社科规划办从社科规划基金中支付,第二次检测费用由该课题组承担(需缴二次查重费300元)。

三、奖惩措施。

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各管理单位报送的结项审批材料建立诚信档案,作为评比先进单位的主要条件。对首次文本复制检测不超过10%(含)的项目负责人,在河南社科规划网上予以表扬,其研究成果摘要优先刊发省社科规划《成果要报》,并以此作为评定结项鉴定等级的重要依据。同时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新的社科规划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第二次文本检测复制比仍超过20%(含)的项目将给予终止或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特别严重的,对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成果管理作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检查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检查,增强潜心钻研、争出精品力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和消除“重立项、轻科研“的现象。各课题组要牢固树立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注重道德修养,恪守学术规范,力推优秀成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省社科规划项目声誉。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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