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基金预研项目培育,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科研成果,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36号)规定,按照项目申报工作的进度安排,请院(部)、科研机构将推荐的预研项目申报名单、相关材料及推荐意见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云平台,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25日。
附:1.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申报意向表
2.关于启动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