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科技〔2023〕359号文件通知,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本次我校共立项5项,其中资助性计划3项、指导性计划2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3万元),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4年度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简化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9个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大类。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项目完成周期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3版),于2023年11月13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完成审核。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结项验收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立项名单
2.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指导计划立项名单
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立项名单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24A630004 |
在线健康社区面向慢性心脑血管疾病用户健康管理的智能推荐研究 |
张艳丽 |
24A790006 |
科技创新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研究 |
夏晗 |
24A880001 |
河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研究 |
李明英 |
附件2.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指导计划立项名单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24B520002 |
基于OBD的重型柴油车远程诊断及状态检测研究 |
孙惠娟 |
24B880009 |
新时代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
邢文会 |
科研处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