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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0-06-22 15:59  

 

校内各单位

 

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程序

 

各开发区党办,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属各高校分别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的成果申报和初评工作,申报表格可复印文件附表或登录“郑州社科网”(www.zzskl.cn)下载。

 

、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申报材料于7月10日下午四点前报至送科研处413房间,电子版通过云平台上传。

 

联系人:孙晋晋

 

联系电话:69303865

科研处

 

2020年6月22日

 

附件【申请表+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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