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同时确保全体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我校2019年度科研成果补录工作将采取网上验收审核的方式进行,相关纸质材料等疫情结束后,再通知补交。 本次补录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补录时间为2020年3月5日—3月18日。其中,3月5日—3月11日为个人填报及各单位网上审核统计时间,3月12日—3月18日为科研处网上审核时间。望各单位遵照成果登记要求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科研成果的补录和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由于成果补录材料需要全部上传到云平台,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本单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再审核提交。学校正处在全面对抗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办公,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补录工作。 科研成果登记提交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科研成果登记要求.doc
科研成果登记表.xls
科研处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