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办法》(豫财专[2006]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专[2010]112号文件)精神,截止到2017年5月24日,经审核我校共有6人符合《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助对象条件,具体情况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于5月31日前统一将加盖公章的汇总情况表报科研处615房间,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hacz.edu.cn。联系电话:85305734。
附件1: 启动费资助清单.doc
附件2: 2016年度启动费科研成果扣除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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