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首页部门简介学术委员会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科研平台规章制度下载中心
title=title=
关于组织推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7-02-23 00:00 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我校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我校将组织推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相当于教授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学位条例和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业务,能够讲授一门硕士研究生相关课程。

(四)近五年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般应为主持人或国家级课题前3名);或有5万元以上可支配经费的横向课题(含5万元);或者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为核心期刊);或者出版过学术著作;或者主编过正式出版的教材;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前3名)。

(五)年龄应当在50岁以下(含50岁),身体健康,能够进行正常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3)一份,《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份,并同时提交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1)经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经人事部门盖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3)申报人员的主要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按照申报表格中填写的顺序)。

    请于3月6日前以教学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汇总后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处615室(联系人:张珺倩,联系电话:85305734),各单位汇总表格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hacz.edu.cn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doc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doc 

     附件3.申报表.doc  

     附件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5.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遴选校外导师基本条件.doc 

     附件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遴选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征集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科研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