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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2-21 00:00 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7〕8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追求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请项目申请人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615室。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分别单独装订。

七、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将在省教育厅网(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上发布,申报者可下载填写。

八、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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