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预算书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
项目负责人:
按照科技厅政法处的通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需要根据下述通知对申报的软科学项目预算书进行补充完善,于12月23日前在系统内补充完善并进行提交。以下部分是科技厅政法处下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2016年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已经专家评审,并于11月23日至27日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了公示。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对专家评审通过的拟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需要按照“两上两下”要求对经费预算进行补充完善。我们组织财务人员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了初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并拟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补充完善:
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1年,项目预算执行时间可从申报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一般项目拟支持经费3万元、重点项目拟支持经费8万元。预算书应对拟支持经费和自筹经费科学合理编制。
三、预算书应由主管单位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退回后,通知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后提交,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项目,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负责在系统内退回,通过省辖市科技局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局负责在系统内退回。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371-65966242。
四、每个项目预算书的具体问题请参考“需要补充完善的问题”进行修改。
五、预算书补充完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逾期系统关闭,无法提交。
科技厅政法处
2016年12月19日
1.各项目预算修改意见
(见备注栏,项目完成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 “经费支出及其他说明”部分要求有单价、数量及计算出的金额。(比如:差旅费0.8万元 到全国调研10人次,每人0.08万元,计0.8万元)
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分年度目标部分,必须包括所发文章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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