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申本工作要求,现将科研成果材料的第二次补充收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部级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需要提交立项文件或通知、研究报告、结项证书、项目结项所要求的期刊论文(以上皆为原件)。
二、期刊论文(清单见附件二)
需要提交期刊论文原件。
三、著作(清单见附件三)
需要提交著作原件。
四、成果获奖(清单见附件四)
需要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省部级以上奖项的,还需提供获奖的成果原件(研究报告以及论文)。
7月10日(周五)前将以上科研成果材料和本部门报送的科研成果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按附件五至八要求的表格分别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以“**部门**成果一览表”命名)报送至科研处615房间。
1附件一 省部级项目 补充提交2.xls
2附件二 期刊论文 补充提交2.xls
3附件三 著作 补充提交2.xls
4附件四 成果获奖 补充提交2.xls
5附件五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201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一览表.xls
6附件六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2015年核心期刊论文一览表.xls
7附件七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2015年著作一览表.xls
8附件八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2015年成果获奖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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