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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提交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5-03-27 00:00 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申本工作安排,现将申本科研成果材料的补充收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部级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需要提交立项文件或通知、研究报告、结项证书、项目结项所要求的期刊论文(以上皆为原件)。

二、期刊论文(清单见附件二)

需要提交期刊论文原件。

三、著作(清单见附件三)

需要提交著作原件。

四、成果获奖(清单见附件四)

需要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省部级以上奖项的,还需提供获奖的成果原件(研究报告以及论文)。

3月31日(下周二)前将以上科研成果材料和本部门报送的科研成果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按附件五至八要求的表格分别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以“**部门**成果一览表”命名)报送至科研处615房间。

附件一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xls

附件二核心期刊论文.xls

附件三 著作.xls

附件四成果获奖.xls

附件五7.2.2.1.2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主持省部级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六 7.2.2.2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核心期刊论文一览表.xls

附件七 7.2.2.3.1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著作一览表.xls

附件八 7.2.2.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成果获奖一览表.xls 

联系电话:8530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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