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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的通知
2014-09-23 00:00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调整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精神,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通讯初评、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省规划办将对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情况,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学术评价水平,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人员。党委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3、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信誉良好,愿意积极参与我省社科研究与咨询服务工作。

4、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二、工作要点

1、各单位可根据科研力量的实际情况,推荐学科专家。应注意推荐社会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其他学科专家。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请排定顺序,数量不限。推荐要严格标准,严把政治关和学术水平关。

  2、为加快推进社科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人才尽快脱颖而出,各单位要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富力强、研究业绩突出的中青年人才推荐上来,调整充实到专家库中。

3、推荐专家的工作由专家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填写《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登记表》(见附件一,可复印),凡需要填写代码的,请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从河南社科规划网上下载)填写,注意“二级学科”的代码,务必准确无误。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汇总表》(附件二)和《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一式2份交科研处61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hacz.edu.cn

三、实施与管理

1、按照学科建设规范、学科门类齐全、队伍结构搭配合理的原则,对拟进入省社科评议专家库的专家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正式进入省社科规划同行评议专家库。

2、凡符合进入专家库基本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均应逐人登记入库。凡是达到条件的专家可随时录入和更新,一般更新时间为二年一次。

3、省社科规划办对同行评议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对信誉良好、学风优良的专家,除上网公布表扬外,对其在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和出版宣传,遴选省社科规划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和特邀专家等方面予以适当关注。

4、省社科规划办拟从专家库中遴选100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的社科专家,特别是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省部级学术带头人、二级教授或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等,在推荐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专家库,推荐参加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和鉴定结项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攻关和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社科名家推介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

 

 

附件一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登记表.doc  

附件二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汇总表.xls 

附件三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登记表(样表).doc  

附件四 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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