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的《关于建立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的通知》 [豫工信联企业(2014)266号] 精神,从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中筛选部分专家组建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来源于全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由行业领域中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管理具有行业技术权威性的人员组成。其专业包括:经济、金融、财会、法律、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电、核电、核工业、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医药、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纤、钢铁、有色金属、农业、林业、通信信息、广播电影电视、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利、水运、港口与航道、海洋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综合经济、气象、地震、减灾、资源综合利用、物流等领域涉及的相关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专业内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五)未曾因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六)学术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职业操守良好,有技术推广或项目评审经验。
三、主要职责
为全省中小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管理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论证等各类服务。
四、筛选程序
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人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组织审核筛选,符合条件者择优登记入库。新成立的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将和各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共享,由各地市工信部门向中小企业宣传推介。
五、其他
(一)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申请表》和《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不填,由学校统一填写推荐意见; 请申请人于4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专家申报表(请粘贴近期两寸免冠照片)报送至科研处611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至kyc@hacz.edu.cn 。
(二)对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审核合格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4年5月上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选。
(三)相关信息可登陆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hnzxzx.org查询。
附件:附件1 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 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3 文件 关于建立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专家库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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