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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10-25 17:15  

 

 

 

校属各相关学院、重点学科:  

为提高学科建设质量,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33号)文件,现就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学科。  

二、检查内容  

1.重点学科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对本学科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检查在学科队伍建设学术成果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学科基地建设学术环境建设、经费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等。  

3.各学科要对标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对标年度建设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增强重点学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匹配度,进一步推动重点学科产成果、出人才。  

三、检查办法  

(一)学科自查  

严格按照要求,各重点学科对标《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核查本学科所列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此项工作于11月10日之前完成。  

(二)学院检查  

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对标《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检查学科建设各项指标的实施、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学科建设和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413@126.com,纸质版交至学科办(行政楼413室)。  

)学校检查  

12月初,通过资料核查,召开专题汇报会等方式,对重点学科年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学科建设是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环节,希望各重点学科及所在院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考核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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