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办法,现将2021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登记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登记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2月3日。其中,11月19日—11月28日为个人填报及各单位审核登记时间,11月29日—12月3日为院部提交材料、科研处审核时间。科研成果除通过云平台上传支撑材料之外,特殊成果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其中,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请各单位积极利用云平台完善相关信息,提交本部门科研成果的相关纸质材料,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