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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科研统计年报需要完善科研管理云平台个人信息的通知
2021-12-31 17:4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今年依托高校科研管理云平台进行教育部社科\科技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涉及科技人力资源、科技经费、科技活动机构、科技项目情况表、科技交流、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出版科技专著、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期刊等方面信息。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是国家了解科研资源、制定科研政策的重要前提,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我校科研活动评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明确主管科研领导为本部门工作总负责人,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审核、校对工作,所有教职工完成个人科研信息完善工作。

三、各位老师需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服务云平台”完善个人科研信息,填报内容将作为科研奖励发放、经费报销和职称评审的依据,请各位老师于202217日前完成

四、各单位科研秘书请认真校对本单位科研信息。人员调动、增删情况要及时更新,新增人员要添加,务必保证本单位所有教职工都在云平台系统中。在本单位人员录入科研信息后,及时审核,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

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不再线下报送审核结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0日前将相关电子材料:科研信息审核完成情况说明(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413@126.com(邮件命名为“院部+教育部社科\科技统计审核完成情况”)。联系电话:6930366569303865

六、科研信息具体填报要求

(一)人员基本信息

1.请在“我的资料→个人资料”里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技术职务、职务类别、学科门类、所属学科(学科需填写到三级学科)、研究方向、政治面貌、在职情况等。有变化的请及时修改(比如职称变化)

2.特别注意事项

1)职称中的“讲师”请选择高校系列。

2)科研秘书请录入新增人员信息,并将离退休人员、校外兼职人员和外籍教师的“是否统计”一栏改为“否”。

3)教职工个人信息不能修改的,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在“科研队伍→科研人员”里将其修改成审核不通过状态即可。

4)教职工个人若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重置密码。

5)科研秘书请及时审核,审核后将显示为“机构通过”。

(二)科研项目信息

2021年立项、在研及结项的项目,需要主持人进行录入和完善(“我的项目”→“项目一览”→“新增”\“编辑”)。

1.基本信息部分

1学科门类:社科类、科技类。

2项目级别、项目分类:厅级项目请选择“地市级”。

3项目来源(请对照下面说明正确选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单列学科项目:指全国教育、艺术、军事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国家级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指教育部批准下达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等。

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指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批准和备案的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的各类项目。

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指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教育部除外)批准的各种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教育部项目也归于此类统计。

省、市、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下拨的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以及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下拨的专项科研经费。

△省教育厅社科项目:指省教育厅批准的社科研究项目。

△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项目:指由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种社科研究项目(教育厅项目请勿选此项)。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指我国高校与他国高校、政府、基金会之间共同承担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互派专家、学者到对方参加研究的项目)。统计时,经费按国家当时外汇兑换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指大陆高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基金会之间共同承担的研究项目(包括互派专家、学者到对方参加研究的项目)。教育部管理的霍英东基金项目在此栏统计。统计时,经费按国家当时外汇兑换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指学校从校外企、事业单位获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学校社科项目:指学校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外资项目:指海外独立资助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指难以计入上述各栏的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无法归类的项目请选此项,请勿选择“其他项目”)。

4)研究类别(请对照下面说明正确选择):

基础研究: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基础研究的成果通常表现为提出一般原理、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形式为主。基础研究包括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其研究成果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形式为主。

试验与发展(社科项目基本上没有此项):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其研究成果以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具有新颖性的产品原型、原始样机及装置等形式为主。在社会科学领域,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所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

2.特别注意事项

1)项目由主持人填写,其他参与人无需填写,主持人请务必将所有参与成员的信息填写完整。

2)年度工作量:原则上每个项目的工作量一个人不超过1个月,项目主持人的工作量必填,其他参与人的工作量按照实际贡献时长填写。(工作量:个人本年度内在本项目上实际占用的全部工作时间合计)

3)往年在研项目今年已经结项的请注意修改,需要将“进行”状态修改为“完成”,并填写准确的结项时间。同时,在“年度工作量”一栏添加今年的工作量,所有年度总工作量应相加达到100%

4)衍生成果:请将所有论文、研究报告、著作、鉴定成果、专利、著作权信息填写完毕后再进行选择,此项目如有依托成果,需要进行关联,特别是结项要求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

5)教职工项目信息不能修改的,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在“纵向项目→项目管理”里将该项目修改成审核不通过状态即可。

6)科研秘书请及时审核,审核后将显示为“机构通过”。

(三)科研论文、著作信息

2021年发表、出版的论文及著作均需填报和完善(“我的成果”→“论文成果”、“著作成果”→“新增”)。

1.项目来源

有依托项目的,请务必选择“项目类型”,并在“依托项目”栏目下进行关联。

独立发表的论文、著作,需要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请勿选择“其他研究项目”。

2.需上传电子文档(中国知网下载pdf或论文扫描件)。

3.论文、著作由第一作者填写,其他人无需填写,请第一作者将所有参与成员的信息填写完整。

4.科研秘书请及时审核,审核后将显示为“机构通过”。

(四)成果奖励信息

1.2021年度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要录入和完善(“我的奖励”→“成果奖励”→“新增”)。

国家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等。

部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委的学术征文类奖励除外,不算做部级奖。全国性的各类基金奖经认定后可视为相当于部级奖,已经过认定的奖项有: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思勉原创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省级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此项不包括省市社科联的优秀成果奖)

2.成果奖励由主持人填写,其他参与人无需填写,请主持人将所有参与成员的信息填写完整。

3.此项内容请在项目、论文信息填写完毕再进行录入,属于“依托成果”的请一定要关联相关项目、论文。

4.科研秘书请及时审核,审核后将显示为“机构通过”。

(五)研究报告信息

1.2021年正式提交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包括项目结项提交的结项报告)需要录入和完善(“我的成果”→“研究报告”→“新增”)。

2.项目来源与上文“科研项目”相同。

3.“是否被采纳”—一般为无采纳。若被采纳的,选择“采纳”选项,同时提供厅局级以上部门带有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科研秘书请及时审核,审核后将显示为“机构通过”。

(六)专利信息

1.2021年获得的专利需要录入和完善(“我的成果”→“专利成果、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新增”)。

2.科研秘书请及时审核,审核后将显示为“机构通过”。

本次年报统计工作关系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我校的综合评价,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时完成。

 

科研处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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