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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郑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8 16:29  

校属各单位:

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审核后,10月14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4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表+分类汇总表)通过云平台提交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把意识形态关和质量关,控制申报数量,积极做好成果征集初审工作,确保征集全面,并报送及时。

联系人:孙晋晋、张业,电话:69303865


附件:1.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类汇总表



科研处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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