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办法,现将2025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内容
2025年完成的学术论文、科研纵向项目结项、横向项目结项、科研奖励、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形成过程中的证明材料。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个人录入及材料提交时间(11月17日-11月21日);
第二阶段为院部审核时间(11月22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为提交纸质材料时间(12月1日—12月5日)。
三、登记要求
科研成果登记录入工作主要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通过云平台上传项目、论文、著作、知识产权、获奖等的电子支撑材料,著作需要提交原件。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表1,项目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kyc@hafu.edu.cn(标题为“院部名称+成果登记”),纸质版在12月5日前由院部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后提交。
科研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