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首页部门简介学术委员会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科研平台规章制度下载中心
title=title=
关于2022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3-04-04 14:5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1〕120号),我校组织了2022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确定项目立项30项(名单见附件)。按照豫财院〔2023〕44号文件通知,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支持项目的开展和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并严格按照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项目结项的要求,及时结项。

一、结项条件

完成结项报告,项目组成员应有在校本科生参加。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同时完成下列第一条,且完成第二条至第六条中的任意一条:

(一)立项省部级或厅级科研项目1项;

(二)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下同)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三)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或政策建议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四)申请到横向科研经费或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2万元以上;

(五)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一项专利,专利权人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六)取得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或获得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资助。

以上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未如期结项者,三年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二、结项方式

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为1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如研究周期超过1年,办理延期手续。研究期限内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云服务平台申请结项。

项目中后期管理采取线上形式。项目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均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云服务平台(hacz.rcloud.edu.cn),在线提交相关内容和材料,项目负责人上报后科研处集中审核。

附件:2022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2023年4月4日

附件【附件:2022年校青年基金项目立项名单.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3年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立项的通知
关闭窗口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科研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