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科研处外网下载中心下载科研经费报销审批单。
2.严格按照《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填写相关内容,审批单中“预算内容、预算金额”两项必须和该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及课题申报时上报的预算书一致(“预算内容”需填写三项以上,“其他费用”原则上不涉及),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3.按规定时间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校内邮箱(kyc@hacz.edu.cn),审批单一经发放不再修改。
4.填写中如有问题可咨询财务处和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