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对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6月30日前按原办法办理软科学结项,7月1日以后按本通知要求集中结项。2016年集中结项2次: 第一次受理材料时间:8月15日—8月31日; 第二次受理材料时间:12月15日—12月31日。 二、项目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其中2014年(含)前立项应结项而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时间最迟到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请于8月16日(1天)或12月15日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615室,电子版发至kyc@hacz.edu.cn。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doc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模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