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科规〔2020〕06 号文件通知,为严肃学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确保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开展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 2016 年以前(含)立项至 2020 年底没有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以后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材料;课题主持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有经费资助的课题依规追缴资助经费。
二、2017 年度立项未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经省教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延期结项的,务必于 2021 年度完成结项。逾期不结项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按规定追缴资助经费,主持人及所在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准延期至 2021 年结项的2017 年度课题主持人积极做好结项准备。
科研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