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首页部门简介学术委员会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科研平台规章制度下载中心
title=title=
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01-18 15: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办科技【2021】3号文件通知,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 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19〕521 号)要求,教育厅对 2013-2017 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附件1,单独另发)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 2021 年-2022 年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缩减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名额;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追回资助计划已拨付经费,纳入学校科技计划资金统筹使用。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间分别为 2021 年 3 月22日和 2021年 12 月 24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结项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核准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加大“放管服”力度,简化结项流程。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留存,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检。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 2),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 版,附件 3),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 4),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科研处  

2021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结项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科研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