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1〕120号),我校2022年确定立项校青年基金项目30项、2021年确定立项28项。根据结项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青年基金项目。
立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做出书面说明,报科研处审批后方可延期。(2022年立项的校级青年基金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也可参与此次结项)
二、结项条件
完成结项报告,项目组成员应有在校本科生参加。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同时完成下列第一条,且完成第二条至第六条中的任意一条:
(一)立项省部级或厅级科研项目1项;
(二)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下同)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三)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或政策建议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四)申请到横向科研经费或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2万元以上;
(五)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一项专利,专利权人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六)取得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或获得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资助。
以上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未如期结项者,三年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报送《青年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结项报告(见附件2)、查重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等一式3份至行政楼413室,电子版同步上传至云平台。
每个项目需将结项报告、查重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结集按顺序装订成册;《青年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单独交,不与上述材料装订一起)。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科研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