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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05 16:44  

校属各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学术水平,鼓励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根据学校《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36号)文件,启动国家基金预研项目(以下简称“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国家基金预研项目培育,是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调动教师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积极性,通过提高高水平项目科研能力,带动学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学校设立的国家基金预研项目,指针对国家社科项目、国家自科项目及其他同类别项目立项设立的预先研究项目,支持对重要学术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应用研究,以三年为一研究周期。学校每年设立预研项目数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请预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其他预研项目,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预研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预研项目的申请。申报人需承诺预研项目一旦立项,项目组在预研期间坚持深入研究,持续提高项目申报水平。  

四、预研项目以院部为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人所在院部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科研条件保障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做出评估,提出推荐意见。  

五、时间安排:  

(一)选题与前期研究阶段(2021年6月-9月):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组开展选题论证和前期研究;院部组织开题论证会或专家咨询会议,项目组根据开题论证会反馈意见或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对修改后的申报书做出评估。院部将推荐的预研项目申报名单、相关材料及推荐意见,提交科研处。  

(二)初评与深化研究阶段(2021年10月-12月):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对选题及申报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向院部反馈。项目组在院部支持下,结合反馈意见,深入修改完善申报书。  

(三)评审阶段(2022年1月—2月):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书及两位知名专家推荐意见,经院部推荐,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择优立项,并优先推荐上报2022年国家社科或自科基金项目。  

六、项目立项资助2万/项。资助期限内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则预研项目结项,结项资助3万元。三年预研期满,符合其他结项条件的,根据验收情况获得相应资助。  

请各院部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积极组织预研项目申报,动员具有申报资格教师应报尽报,持续优化相关条件,为申报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另:各院部科研秘书处有关于项目申报的讲座视频,有需要的老师可与院部科研秘书联系。  

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处  

2021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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