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调动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1〕120号),启动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取得高级职称;
(三)未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项目资助。
二、申请项目基本要求:
(一)学术思想新颖,有创新性;
(二)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三)经费预算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四)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校青年科研基金资助研究周期内有可能获得预期结果。
三、申请青年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其他青年基金项目,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申报人需承诺青年基金项目一旦立项,项目组应深入研究,持续提高项目申报水平,直至达到项目结项要求,完成结项。
四、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经专家组评审确定。经学校批准资助的项目申请书,视为项目合同,作为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为0.8万元/项,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终止或撤销。
(一)研究成果(包括最终研究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二)项目负责人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项目研究中或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学术研究活动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临近资助期满未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的;
(五)逾期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
(六)严重违反资助经费管理制度的;
(七)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六、青年基金项目结项要求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1〕120号执行。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按照文科、理工科分类,分别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将电子版与于2021年9月20日上午11:00前上传至云平台;
(二)纸质版申请书以院部为单位上交至科研处413室,纸质版要求A3中缝装订,一式三份。
科研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