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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的通知
2018-05-15 00:00 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教办社科〔2018〕296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

2.2014、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3.2014、2015年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4.2014、2015年优秀学者资助项目。

5.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项目主持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10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见附件4)10份。

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书》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复印件(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10份。

(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见附件5)10份。

4.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结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复印件10份。

以上项目、人才、团队研究或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资助项目的名称,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材料审验及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5月22日前交至科研处615室,电子版发送至kyc@hacz.edu.cn。

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项目结项的审验质量,将作为学校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评选社科研究成果和科研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除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外,其他都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五、主持人需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服务云平台”中登陆个人账号,进行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录入,各单位应及时进行审核。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4: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doc

附件5: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doc

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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